汪立禹专栏 | 红木行业同行并非冤家
曾,吾辈商海沉浮数十载,总闻“同行是冤家”云云。
私,未有此感。
视“同行是冤家”者,一为“怕”;二为“满”;三为“贪”。
“怕”
“怕”者,怕同行所为强于(抄袭)自己。技术强?渠道强?设计强?团队强?体力强?敬业强?还是人品强?人脉强?然怕又何用,唯知己知彼,发愤图强方能缩小(保持)差距。应致谢于同行,应视其为自己前进的领航灯和加油站。
“满”
“满”者,满于现状,骄傲自满。今日之你我,信息时代尚未全适应,社会已悄然向智能时代迈进。入世之人,当时时清空自己,吐故纳新,深明谦受益满招损的道理。应致敬于同行,应视其为自己前进路上的良师和诤友。
“贪”
再者“贪”,唯利是图,惟我独尊。其不知共赢为何物,以自己(或小圈子)的伟大、优先为口号,以篱为河动辄隔空诋毁,此径最是腌臜。试想,物理中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,社会中的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,以及历史中无数强权与弱国的不停转换(至今没有例外)…… 都昭示着贪即亡的道理。应致爱于同行,应视其为漫漫长途中共生的伴鸟和游鱼。
故,同行非冤家。
向正苦于恶性竞争的红木同业者致怜!
向挑起国际贸易战的特别没谱兄致哀!
向识大体、知进退的中华有为人致敬!
责任编辑:红木家居
来源:优居视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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